关于开展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26日 |
辖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药械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京药监市〔2013〕19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做好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摸清我辖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际分布和经营管理情况,推进和完善高风险品种医疗器械产品追溯系统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植(介)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辖区内有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按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填写《丰台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表》(附件),并于2013年8月9日前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上报我局市场监管科(自查表反馈情况将纳入各单位诚信评价考核内容)。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院3号楼1层市场科;邮编:100070;联系电话:63750296。
特此通知。
附件:丰台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表(点击此处下载全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