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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一、丰台区概况

    丰台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之一,辖区面积305.87平方公里,下辖14个街道、2个地区、3个乡、2个镇,包括323个社区,64个行政村。东面与朝阳区接壤,北面与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接壤,西北面与门头沟区,西南面与房山区,东南面与大兴区接壤。区常住人口225.5万人,2016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2.6亿元,居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147元。

二、丰台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近三年来,丰台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2017年全区食品检验量为15487份,达到每年6.9份/千人的水平。2013年-2016年,丰台区连续四年在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全区食品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目前,全区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共计41360户,全区养殖户141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4家,全区玉米、蔬菜种植面积3033.2亩,果树面积5000余亩。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监管人员和执法装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监督执法检查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在风险隐患排查中发挥重要作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精准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社会共治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一)“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丰台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8日印发了《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方案》,区食药安委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及《丰台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绩效评估实施细则》。

    丰台区政府历年来在《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制定并印发了《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研究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丰台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丰台区食药安委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各成员单位、街道(乡镇)进行评议考核;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辖区绩效考核;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区政府以问题为导向,紧跟全年工作进度,对相关部门、街乡镇进行督查考核,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四有两责”落实到位

    一是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达到700余人。二是全区配备街道工作人员和专职监察员279人,数量上超过了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派驻人员数量,每人每年平均培训40小时,丰台区于2017年9月底前新招录150名食品药品监察员。三是在建立了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三员”队伍,制定了管理办法,“三员”队伍被安排在全区21个街道、乡镇大网格,1138个小网格中,使每个网格的食品安全工作,都能做到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接、信息有人报、问题有人管。

(三)食品源头治理有效

   丰台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的区域联动,严格市场准入。2016年以河北保定地区为产地准出试点,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销地准入试点,已经建立了两地食用农产品产销协作机制,签署了《河北省保定市与北京市丰台区食用农产品进京防控合作协议》,落实产地证明、检测证明制度。2017年在丰台和保定建立产销衔接协同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与河北省、天津市、雄安新区的20个市县签署合作协议,达成深度合作。大型商超、批发市场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实行集采集供模式,试行牛羊肉定点屠宰供应企业目录。严控市场输入型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供应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鲜肉、熟食、豆制品、鲜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的市场供应和安全保障,在全产业链推广“批零挂钩”模式,将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的“批零挂钩”,推广到批发市场与生产企业、批发市场与餐饮单位、批发市场与商场超市。全面提升市场发展环境和经营理念,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五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向周边省市的疏解前移和转型升级工作。

   丰台区商务委、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区食药局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对本区已纳入全市追溯体系的追溯节点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2家肉菜示范超市的验收工作。

   丰台区政府印发了《丰台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方案》,治理工作在丰台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丰台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年初丰台区无照无证餐饮单位上账单位611户,台账建立规范,地址详细清楚,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治理任务,治理率为100%。我区通过重新摸排、加强督查等措施严防无照无证餐饮单位治理反弹及新增数量,反弹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

   丰台区每年制定年度统一检测计划,区政府加大相关财政投入。2017年已完成15487批次,抽检品种、检测项目做到按季度轮换。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

   根据市农业局《2017年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计划》的要求,区农委于2月份制定并实施了《丰台区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计划》。上半年全区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共完成1163个样品的检测任务,其中定性检测1103个,定量检测60个。

   丰台区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鲜蛋产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京丰食药安办〔2016〕19号),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结束,针对六大专项问题,对辖区涉及的经营者开展摸底调查,建立畜禽鲜蛋产品和水产品及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台账,对上账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抽检等措施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做好行刑衔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通过整顿治理,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大幅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在全市评价性专项抽检监测中,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问题复核率达到80%,问题发现率大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立案数全市排名前6位。

   丰台区制定并印发《丰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全区三乡两镇同步开展落实。

   丰台区食药安办制定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明确协作机制,重点对全区12个市级挂账重点村开展了无照无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制假售假、非法行医、无合法资质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等六大专项,并辐射全区,治理效果明显。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丰台区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行政区域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每学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丰台区食药监局积极参与市教委、市食药局、市卫计委联合开展的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制定了《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周边儿童食品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是建立全区幼儿园、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企业目录。

   丰台区扎实推进“阳光餐饮”工程,积极落实1月22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毕井泉来丰台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阳光餐饮”工程,提升餐饮服务品质。各街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全面治理“餐桌污染”。

   丰台区食药安委制定并印发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方案和创建标准,首批2家创建超市已经实现“放心肉菜”全程可追溯,并在卖场醒目位置公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承诺书、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不断完善重大活动保障机制,落实“一活动一预案”。从2016年8月至今,圆满完成“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全国两会等多项重大保障任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针对今年在京召开的十九大,丰台区从四方面着力,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是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党的十九大服务保障工作会议,并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全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严防重大活动期间全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二是制定出台党的十九大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方案和工作预案,对应辖区八家食品供应企业,做到“一点一方案、一点一预案”;三是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对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四是完善丰台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制定《日博365在线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源性疾病模拟应急演练方案》、《日博365在线一般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操作流程》等文件,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学习处置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

   按照法定职责和相关程序及时处理外地(区)移交、协查、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产品,及时查处、移送涉及外地的违法线索。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管理办法》,对问题食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区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落实食品药品重大典型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侦查、联合侦办以及会商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专门成立环食药旅中队,2016年7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与日博365在线签订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日博365在线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开展行刑衔接工作,运行良好。截至目前,公安机关针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刑拘一百余人。

(六)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100%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问题食品召回、培训等制度。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主动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均获得HACCP、ISO22000认证。52家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了经营主体准入、供应商资质备案、鲜肉厂产销联合、蔬菜水产品场地挂钩、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制度。在全区餐饮单位,区食药监局统一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15种丰台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部实现制度上墙。

   各批发市场建立快检室并开展自检,可检农药残留、盐酸克伦特罗等12个项目,并严格落实快检台账登记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快速检测情况。

(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食药监局网站统一公开北京市和丰台区食品投诉举报热线、网络投诉举报邮箱以及投诉举报来访地址。对上级转办的食品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转办、移交、跟踪、督办、审核、上报。坚持投诉举报回访机制,12331投诉举报工作实现了核查回复率100%、举报办结率100%、电话一次接通率100%。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零距离了解群众诉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出台了投诉举报奖励办法,2017年共兑现举报奖励兑现率100%。

   以“宣传就是监管”为理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精准宣传模式。一是“一站一栏”全覆盖,在辖区21个街道乡镇分别建成1个“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和1个“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宣传栏”。二是创区宣传广泛覆盖,深入各社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和横幅,在交通要道、公交车站、等悬挂宣传横幅,在辖区主要大型显示屏播放创区宣传片及电子版海报。三是打造新媒体“两微”传播平台,通过建设“丰台食药”微信公众号和“丰台食事药闻”今日头条号,宣传创建活动和科普知识,发布监管动态。三是深化与本领域专业报刊合作,加强与都市类报刊沟通,建立与中国医药报、食品安全报等领域内专业报刊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新京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等都市类报刊的合作。四是全面拓展与网络媒体合作,构建“药安食美·健康丰台”主题网站,借助“食品安全30人论坛”中丰富的传媒、食药领域专家资源,定期开展对内对外培训,邀请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院士进行授课,全面提升我区公众及食药部门监管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素养。五是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贯彻落实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总结宣传经验,确保活动行之有效、落实到位。

   区人大、政协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作为重点,每年组织两次代表、委员对食品安全进行督导和专题询问,监管部门组织特约监督员和新闻媒体通过“开放日”等方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代表提议、委员提案办结率100%。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行业道德、创区主体责任等,并就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向监管部门提出建议。

三、丰台区创建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随着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丰台区立足创建初衷和区域特色,始终将“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作为全面提升丰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围绕“让丰台人民享受更高水准的食品安全保障”这一根本目标,通过对整个丰台区全面用力,全链条部署,全方位推进,带动全区食品安全水平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把创建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经验做法形成食品安全治理长效化工作机制,继续扎实推进餐饮行业“阳光餐饮”工程,继续深化无照无证餐饮单位综合治理,逐步规范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养老机构等特殊人群用餐采购渠道,继续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筑牢五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输入性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监管,逐步推进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扎实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开展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置,构建共治共享大格局,驰而不息地推动创建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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